[移居台南]地價稅不可不知

地價稅不可不知

105年地價稅增加超過5萬元者,可申請分期繳納

105年地價稅比去年增加超過5萬元者,得就增加之稅額申請分期繳納地價稅,繳納期數得分六期開立繳款書,每期一個月。

提醒符合前述分期繳納規定的民眾,可於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(即105年11月30日)前提出申請。
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09W/OLF013008/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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